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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法院杨浩同志获评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
发布日期:2019-03-21 信息来源:建邺法院

 近日,南京市对2018年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了总结表彰,建邺区法院刑庭副庭长杨浩荣获“2018年度南京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称号。

 杨浩同志现任建邺区法院刑庭副庭长、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案件督办组成员、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该同志政治站位明确、业务学习扎实,勇挑业务重担,参与办理了多起涉黑涉恶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

 2018年初杨浩同志承办了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油坊桥二房东聚众斗殴案。以王某某、葛某为首的该集团长期盘踞在油坊桥地区,他们以老乡、亲友为纽带,在油坊桥地区经营房屋转租过程中,欺行霸市、强行收取高额水电费、强扣租户押金,多次聚集恐吓、殴打承租人员和同行竞争者。经审理,共十一人被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四人在审理阶段被逮捕,对判处缓刑的人员同时判处禁止从事房屋转租的禁止令。该案的办理,彻底扫除了该犯罪集团,改变了油坊桥地区房屋租赁市场的秩序和面貌,受到人民群众一致好评。2018年2月24日,杨浩同志拟稿的司法建议经审核向当地公安部门发出,建议公安部门“打小打早、防微杜渐”,防止该集团死灰复燃,收到当地公安部门积极回应。

 作为区“扫黑办”的成员,杨浩积极参加各涉黑涉恶案件的研判工作,多次参加案件协调会议,为案件的顺利推进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陈某等11人涉恶、唐某等14人涉恶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作为区法院扫黑办副主任、法官会议成员,协助承办人准确认定每一个被告人每一笔犯罪事实,在证据审查、案件定性、被告人量刑等方面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获得法院领导的认可,保证了该批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果。

 2018年12月,杨浩同志勇挑重担,成为了刘某某等1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承办人,该案涉案人员多、罪名多,犯罪事实错综复杂,杨浩同志在年底加班加点的同时,专门抽出时间阅卷、提审,并和公诉人、辩护人交换意见,确保庭前会议和庭审顺利进行,为案件顺利审理做足准备工作。同时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外围人员实施的三起案件快速予以审结,对于相关案件的主犯均判处了实刑。进一步夯实了涉黑案件的审理基础。

 杨浩同志一直工作在案件审理的一线,政治素质过硬,法律素养良好,担任员额法官之后,年平均审理刑事案件超200件,多次获评市区两级先进。


编辑: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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