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代表监督区法院执行工作
发布日期: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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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沙洲街道代表组2名区人大代表钱年华、简桥,参加了区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组织的对区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
当天下午,代表们提前来到建邺区法院执行局了解案情。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刘俊详细介绍了本次执行任务的案件情况,并陪同代表参观了区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听证室、谈话室、信访接待室等办公场所。
案情介绍:因被执行人(某公司)至今未履行区法院4个案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将其名下已被区法院查封的本市房产租赁给他人使用。鉴于承租人拒绝协助将其租赁费缴纳建邺区法院,建邺区法院在2016年12月间,张贴公告要求承租人限期腾空涉案房产,但至今未履行。现应申请人要求,拟启动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房产的程序。为确保上述房产将来顺利交付给拍卖成交人,建邺区法院将按照执行预案对查封标的进行强制清空。
下午5点,两位代表跟随执行局审判员王扩军、殷仁奎及十多名法警准时出发。在被执行单位,两位代表在现场全程对建邺区法院执行局履行司法执行职能,依照司法执行程序执法进行了监督。
通过该执行任务,人大代表较好地发挥了监督作用,促进了依法执行、公正司法。
编辑:人大办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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