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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通报6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长春通报6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1.德惠市郭家镇榆树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丁文峰、村委会原文书徐庆录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4年,丁文峰和徐庆录利用协助郭家镇政府进行榆树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明知丁文峰家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将丁文峰申报为危房改造户,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8万元,被丁文峰占为己有。丁文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徐庆录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其二人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榆树市新庄镇兴盛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谭利君挪用集体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7年,谭利君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31.9万元,用于个人承包工程,进行营利性活动。谭利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程序免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九台区上河湾镇福林村原党支部书记塔桂学、原村委会委员兼出纳报账员塔常范骗取侵吞低保、五保金问题。2010年至2016年,塔桂学伙同塔常范,采取隐瞒家庭信息、开具虚假证明等手段,为其父母办理低保,骗取低保救助金1.2万元,被塔桂学占为己有;2002年至2017年,塔常范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多领少付、隐瞒死亡低保五保人员信息等手段,贪污低保救助金、五保救助金14.1万元。塔桂学、塔常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二人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绿园区同心街道同心村原党委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敬冉利用职务之便受贿问题。2011年至2012年,敬冉不经民主程序,私自以村集体名义,将3.7万平方米集体土地卖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收受开发商贿赂200万元;敬冉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敬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朝阳区乐山镇林业站原站长袁兆生骗取退耕还林补贴专项资金问题。2002年至2013年,袁兆生不严格执行退耕还林工作要求,将退耕还林树苗栽种在河道内,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贴专项资金31.7万元,用于林业站费用支出;将非退耕还林土地栽种树木,领取退耕还林补贴专项资金3.9万元占为己有;将其亲属栽种的不符合退耕还林要求的树木列入退耕还林补贴发放名单中,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专项资金2.5万元。袁兆生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6.双阳区太平镇土顶社区副主任王鸿丽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他人骗取政府租房补贴款问题。2013年至2017年,王鸿丽借调太平镇乡建所工作期间,主要负责辖区内居民租房补贴初审和入户调查工作,由于对申请办理租房补贴的池某、赵某、贾某三人的家庭财产及房屋情况初审及核实不到位,导致三人隐瞒家庭住房真实情况,共计骗取政府租房补贴款3.8万元。王鸿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