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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23 信息来源:

各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9年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9年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要点》

   

                     

                                                                                         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8日


附件:

2019年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要点

 

    2019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和区委十一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推动对标找差高质量发展,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将惠民生与促发展相结合,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稳预期,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创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人才人事工作,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扎实推进人社扶贫,加强行风建设,坚持不懈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推动全区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一、全力促进就业创业

   (一)高质量完成工作目标。紧紧围绕 “创新名城”建设和对标找差创新实干要求,大力推进就业优先战略,全力以赴促进就业创业。城镇新增就业14000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1.78%以内。失业人员再就业5000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600人。积极帮扶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育自主创业者4000人,创业带动就业20000人。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600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800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5000人,创业培训800人。

   (二)全力以赴稳就业。落实《南京市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积极落实“三降三补”用工扶持政策,持续抓好优化营商环境100条、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30条涉及人社政策举措的落地见效。对接省市关于培育壮大新动能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执行《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实施细则》和《建邺区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创业实施意见》等政策。加大就业预警监测和政策、工作准备,有效应对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

   (三)突出重点群体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办好高校毕业生招聘专场活动,开发300个青年(含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精心组织开展“宁聚计划”、“春风行动”和“就业援助月”活动。加大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力度,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扩大新疆伊宁市、西藏墨竹工卡县、重庆市万州区、淮安市淮安区劳务扶贫协作领域和规模,帮促更多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脱贫。统筹做好登记失业退役士兵就业工作。

   (四)实施全民创业行动计划。以区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中心为抓手,扎实推进“两落地一融合”,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推进青年大学创业引领计划,积极参加第七届“赢在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对接建邺区创新创业者联盟、对接中俄青年创新创业发展中心和中俄青年创业孵化器交流项目基地(南京)。积极参加第三届“创响江苏”大学生创业大赛,加大“创响江苏”主题宣传和区级创业培训星级讲师培养。落实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创建省级创业示范基地1个。

   (五)更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进一步发挥政府补贴培训激励引导作用,逐步建立培训项目由市场需求确定、培训机构由市场选择确定、培训成果由市场定价付费的模式,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效。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落实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政策,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稳步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大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力度。

   (六)建立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以省市就业信息监测数据分析系统为抓手,建立区级信息系统与统计报表数据比对机制。配合开展涉美出口企业用工信息全口径动态监测。打造全区统一集中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平台建设和服务品牌。开展农民工市民化专项培训,积极参加第五届全省家庭服务职业技能大赛。

    二、持续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

   (七)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按市级部署适时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待遇重新核定及补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测算、补缴、转移接续和待遇计发等工作。进一步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标准调整等政策,落实2018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及补发工作。有序推进交通运输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做实社会保险精准扶贫,做好第六轮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八)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快社保登记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社保精准扩面。平稳推进社保征

缴体制改革。推进“同舟计划”二期行动,将更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推进新增被征地农民刚性进保,新增被征地农民参保率95%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净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5000人、1200人、60000人。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落实降低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完善缴费基数政策。

   (九)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对接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系统。全面推进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推广“智慧居保”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化建设应用,推进落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

     三、加快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十)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加大领军型人才和团队引进,优化年度34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做好2018年度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政策兑现服务,启动2019年申报工作。参加第七届“中国江苏创新创业大赛”。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建立区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学分制度。筹划参与第十二届中国留学人员南京国际交流与合作大会,组办好建邺专场活动。实施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开展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扶持行动,资助1-2个优秀留创项目,创建1家省级留创示范基地。

   (十一)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参与开展“江苏技能大奖”。建立区级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探索社会化办赛机制。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改革种职称制度改革,有序推进政府购买职称初定服务、评审经费管理等改革事项。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850人。

   (十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职责。加快推广和应用“建邺人社APP”。筹划办好“建邺招才周”品牌活动。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强化政府培育人力资源市场职责,推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建设,规范提供免费公共服务。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依法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四、健全人事管理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十三)完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机制,做好区属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向重点岗位、街道社区流动。做好出国工勤人员选派、随军家属和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

   (十四)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推动落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中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探索部分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方法。配合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深入推进“区管校聘”“区管院聘”管理体制改革。研究事业单位教育管理、卫生管理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办法,探索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等。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十五)完善企业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时调整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适时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保障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对比省、市两级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资指导线等制度,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稳妥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差异化薪酬分配体制。做好2019年全区工勤技能岗位升级申报和培训前期准备工作。

    五、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六)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关系分析研判和预警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劳动关系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积极推动建立行业三方协商机制,开展集体协商共赢行动,推动更多具备条件的行业建立区级行业集体协商制度,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开展服务实体经济系列专项行动,简化特殊工时审批流程。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评估一批市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组织申报创建省级综合试验区和示范园区。

   (十七)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以人力资源市场改造为契机,高质量建造专业规范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劳动争议调解庭和仲裁庭,推进建设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各类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率不低于60%,调解平台调解争议案件占仲裁机构立案案件数量15%以上。积极参加全省调解员和仲裁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开展“阳光仲裁”活动,40%以上的裁决书在网上公开。

   (十八)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落实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动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专用账户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做好用人单位2018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稳妥推进劳动用工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落实双随机抽查检查机制,健全区城性劳动保障监察协作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健全人社公共服务体系

   (十九)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开发布区级人社系统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2019版)推进审批服务便民

化,基本实现区级人社审批服务等对外事项办理“只进一扇门”,

80%人社审批服务等对外事项“一窗”分类受理,90%审批服务清单内事项实现网上可办,力争全部具备不见面审批服务能力。实现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材料减少60%,办理量大的事项“最多跑一次”。

   (二十)推进“智慧人社”建设。完善区级全民参保基础信息库、全业务资源信息库、电子证照基础信息库建设。推进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备案等业务登记环节统一入口。健全数据归集制度,对接省市数据归集交换平台。全面推进区级智慧人社APP的推广和应用、社保卡在线服务平台应用,对接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工作,全区社保卡持卡人数达50万人。“12345政务服务热线”综合满意度达93%以上。标准化街道(乡镇)、社区(村)人社平台建成率达100%和90%。

    七、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加强系统行风建设

   (二十一)加强系统行风建设。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操作比武竞赛。加大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功度,

加大对不作为、不善为、乱作为点名、曝光和通报力度。抓牢明察暗访、专项监督和举报投诉三项督导。完善区级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十二)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和政务公开。深化落实“两法衔接”工作程序机制,落实行政复议诉讼规范化,提升法治人社建设水平,妥善处置人社领域行政争议。积极参加省市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活动,每季度举办1次法治培训班和案例研讨会。研究编制全区人社系统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并动态更新。加大人社领城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五公开”。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二十三)加强调研研究与综合管理。探索新媒体下的人社工作宣传模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和形势研判,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党工委会、局长办公(通气)会等,对接区级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平台。公开征集适合我区经济发展的科研课题项目需求,积极开展地方合作课题,推动人社领域重大课题调研活动和成果转化。全面实施“十三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分析和统计信息服务。

   (二十四)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优化整合部门预算项目,加强专项资金预算日常监管和精准调度,保障重点改革、重大项目、重要活动开展。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程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扶贫资金、民生资金的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监测分析。落实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建设,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强化财务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

   (二十五)强化信访稳定和应急管理。组织开展重点疑难问题和信访积案化解活动,主动对接社会治理“一张网”,着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稳控在属地。大力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标准化建设。坚持信访维稳形势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健全应急指挥、联动处置、舆论引导一体化应急处置机制,完善重点领域应急预案,超前主动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加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重要工作安排、重点改革任务、重大政策措施和领导批示事项的督查,跟踪评估工作进展、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

   (二十六)压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纪律建设,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扎实开展人社领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举办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党小组长专题培训班。持续开展大走访活动。深化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工作。

   (二十七)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大力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实施区人社系统后备干部业务骨干的专业能力、管理能力和专业精神能力提升工程。落实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要求,强化八小时以外管理,实现个人管理与社会监督和定期向组织汇报相结合,促进干部作风改进。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努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完善和创新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努力推进退休干部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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