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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人社局2017年大学生住房租赁补贴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8-09-04 信息来源: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14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017年度,建邺区安排610万元预算资金用于辖区内毕业大学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实地抽查及核实,并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汇总分析,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评议和打分,形成了我局2017年大学生住房租赁补贴专项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建立更加全面、公平和可持续性的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制度,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发展和创新创业环境,提高南京城市竞争力,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2016年7月,《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142号)正式向社会公布,其中《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了保障人群,享受补贴的标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以上条件同时具备后,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2018年4月,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安居工作力度,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南京市委、市政府不断调整完善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将补贴期限由24个月增加到累计不超过36个月。

    二、评价内容及方法

    根据项目特点,评价内容为:组织落实、预算执行、财务管理、资金发放率、享受补贴人数增长率、受益对象满意度。

本报告评价工作主要采取问卷调查、查阅台帐、听取汇报等方法进行,评分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一)建立绩效考评小组。由人社局牵头项目绩效考评工作,并成立局内相关职能人员参加的评价小组。

   (二)实施绩效考评的步骤。评价小组根据各项考评指标数据,进行逐项分析,并撰写绩效考评报告。

    三、项目评价结果

    2017年大学生住房租赁补贴专项工作,始终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要求,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体部署,吸引人才和提高南京城市竞争力为工作重点。我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支持政策、强化监督管理,通过贯彻落实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我区就业、创业人群有所增加,并趋于稳定。

    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评价最终得分为87分,评价等级为“良”。

    四、项目存在问题

    由于每季度符合发放条件的大学生越来越多,工作量逐步增加,补贴发放过程中因部分人员无银行卡或银行卡未激活,造成补贴发放不及时。

    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由本人在“我的南京”官网上自行申报,所有的个人申报信息及材料都是自主填报及上传。我区初审结束后上报初审通过名单给市局,由市局反馈终审通过的补贴发放名单,我区根据市局反馈名单进行发放。因网上申报系统并未对无银行卡或未激活卡的人员做申报限制,所以市局反馈名单中,会有未开卡或卡未激活的人员,故造成审核通过却无法发放。对于这种未开卡或卡未激活的人员,我局多次通过提醒短信、电话告知等方式,要求他们尽快开卡或激活,并且在下一季度发放时会对之前发放未成功的人员进行补发。少数不能及时领取的补贴对象,工作人员通过公示、电话告知有提醒也不及时领取,造成补贴费用一直留在账面上。

   五、相关建议

  (一)在个人审请时,能否把银行卡号,做为必填项。无卡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申请页面;有卡未激活人员给予激活期限,在规定时间内依旧未激活,则重新申请。今后随着政策的调整,条件的放宽,每月审核的量会越来越大,这样既可以从源头保证基础信息完整,确保审核通过人员可以进行发放,又可以降低各区在审核发放过程中的人力资源成本。

  (二)共同参与审核《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相关单位,应相互协调,加强合作,信息互通。现阶段市局每月初下发待审核名单在系统内,目前各区都是人工在审核,每月的量都很大,并且市局要求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初审和现场审核。由于平台的不完善,审核系统的不健全,我们的工作人员每月都要连续一个礼拜加班加点的审核,给我们造成很大的工作负担。个人申请平台与行政部门审核系统应该优化调整到每天都可申请,每日都能审核的状态,这样便不会出现大量待审核数据堆积到月初,工作人员在审核的时候也能降低错审率,保证质又保证量。

 

                                                                                 南京市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6日


编辑:人社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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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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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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