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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卫生监督所开展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放射防护管理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24-01-15 信息来源:建邺区卫生监督所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规定,建邺区卫生监督所于2023年9月至11月开展了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放射防护管理专项监督检查。

       经排查,我区现有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26户,其中宠物医院25户,环境监测单位1户。监督人员对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放射档案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工作场所内的防护措施、放射场所辐射危害警示标志、工作状态指示灯、职业卫生公示栏等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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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调阅资料和现场检查,除3户宠物医院的设施未投入使用外,其他23家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人数已达100%,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100%,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100%,放射工作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已全部参加了职业健康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其中10家非医疗放射单位放射场所内配备的辐射报警仪不能正常使用、2家工作状态指示灯不能点亮,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各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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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各单位关于放射工作的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放射工作安全、有效、规范的开展,切实维护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


编辑:卫计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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