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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5 信息来源:

各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开发区、公司)工会,市级机关工会联合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0·29”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方式,不断提升全市各级工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切实担负起引领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根据省总《关于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苏工办〔2019〕2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工会中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深入把握新时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规律和要求,积极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有创新、有影响、深受职工群众欢迎的思想政治工作品牌活动,都属于本次案例征集范围。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领职工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效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国情、省情和市情教育的典型案例。

2.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职工奋斗精神,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凝心聚力中取得明显成效的案例。

3.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做好思想政治教育,有效化解矛盾、凝聚共识,职工思想、生活、就业、发展等方面实际问题解决较好的案例。

4.针对产业工人队伍改革发展的现实需求,教育引导职工向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方向发展,切实激发职工成长成才、学习动力的案例。

5.重视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能够有效调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促进职工和企业共同发展的案例。

6.运用心理疏导以及互联网+等现代传播手段,创新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的案例。

7.针对青年职工、农民工、女职工等特殊群体,建筑项目、物流(快递)业、家庭服务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领域职工,快递员、送餐员、卡车司机等灵活就业群体和平台就业群体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案例。

8.区总工会,行业、区域工会直接面对职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案例等。

二、案例标准

选送案例要立足各行各业的工作实例,做到内容真实,有创新,可推广。

1.真实性。案例要来源于各单位的真实实践探索,杜绝虚构和虚假现象的存在。

2.创新性。案例要立足新时代特点,以问题为导向,围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通过形式创新和模式创新解决实际问题。

3.实效性。案例所反映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内容等,对本单位(地区、行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

4.典型性。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标志性,对深入做好新时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对其他单位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评选及申报办法

1.每家直属工会各推荐至少1个案例(多者不限),以企事业单位及生产车间、班组为主,兼顾机关、社区等。案例要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准确描述案例的实施背景、实施过程、主要做法和工作效果。

2、各直属工会可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南京市职工思想文化建设推进情况年度考核”工作,同步筹划、同步落实。先报送案例,字数不少于600字,可附相关活动JPG格式照片2-3张,并配文字说明;待市总审核通过并确定为拟推荐案例后,再按省总要求提供文字材料。

3.对于优秀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案例,市总将择机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

4.申报案例需填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2),并于2019年3月底以前将案例材料和申报表报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QQ邮箱。联系人:顾谷新,电话:84551239,QQ:3132167621

 

附件:1、关于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苏工办〔2019〕24号)

         2、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典型案例申报表

 

 

南京市总工会

                               2019年2月22日

 

 

 

 

 

 

 

 

 

 

 

 

 

 

 

 

 

附件1:

 

 

 

 

 

 

 

苏工办〔2019〕24号

 

 

关于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厅、局、企业)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0·29”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方式,不断提升各级工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切实担负起引领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各级工会组织深入把握新时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规律和要求,积极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有创新、有影响、深受职工群众欢迎的思想政治工作品牌活动,都属于本次案例征集范围。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领职工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效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国情、省情教育的案例。

2.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职工奋斗精神,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凝心聚力中取得明显成效的案例。             
    3.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做好思想政治教育,有效化解矛盾、凝聚共识,职工思想、生活、就业、发展等方面实际问题解决较好的案例。

4.针对产业工人队伍改革发展的现实需求,教育引导职工向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方向发展,切实激发职工成长成才、学习动力的案例。

5.重视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能够有效调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促进职工和企业共同发展的案例。

6.运用心理疏导以及互联网+等现代传播手段,创新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的案例。

7.针对青年职工、农民工、女职工等特殊群体,建筑项目、物流(快递)业、家庭服务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领域职工,快递员、送餐员、卡车司机等灵活就业群体和平台就业群体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案例。

8.市、县(区)、行业、区域工会直接面对职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案例等。

二、案例标准

选送案例要立足各行各业的工作实例,做到内容真实,有创新,可推广。
    1.真实性。案例要来源于各单位的真实实践探索,杜绝虚构和虚假现象的存在。

2.创新性。案例要立足新时代特点,以问题为导向,围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通过形式创新和模式创新解决实际问题。

3.实效性。案例所反映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内容等,对本单位(地区、行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
    4.典型性。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标志性,对深入做好新时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对其他单位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评选及申报办法

1.各设区市总工会推荐5-10个案例,省各产业(厅、局、企业)工会推荐2-5个案例,要求体现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层次、不同经济类型、不同职工人群,案例以企事业单位及生产车间、班组为主,兼顾机关、社区等。案例要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准确描述案例的实施背景、实施过程、主要做法和工作效果,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可附相关活动JPG格式照片2-3张,并配文字说明。

2.各申报单位对面上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情况,及推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探索、新思考形成2500字的书面材料,随案例同时报送。

3.由省总工会根据申报情况举办分片调研交流汇报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评审,评选优秀案例汇编《全省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典型案例》;在《江苏工人报》、江苏职工之家网等开设专栏,进行优秀案例展示宣传,并择优进行深度采访,做好推广应用工作。

4.申报案例需填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并于2019年4月20日前将案例材料和申报表报省总工会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w6861@126.com。 联系人:张炜,电话:025-83536229

 

 

 

江苏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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