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工)委:
为确保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上级要求和基层情况反映,特制定本提示单,相关内容如下:
1、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3月底前完成,请各党(工)委从3月起,每周五前报送《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于3月22日前报送相关典型案例,数量不限。
2、组织生活会主题可以参照民主生活会,结合实际确定。
3、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
4、要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一般可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
5、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及时对党员作出公正客观的组织评定。党(工)委要掌握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相关情况,并与区委组织部进行沟通,指导基层党支部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处置,一般要在一个月内完成处置工作。
6、党(工)委应掌握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结果,为党支部考核、评先、列为软弱后进基层党组织等提供参考依据。
请各党(工)委将相关要求及时传达至基层党支部,并按照5%的比例抽取不同类别基层党组织填报相关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2),于3月8日前报送。区委组织部将安排专人加强实地督查指导。相关事宜请与区委组织部组织二科联系,联系人:程远、雷声;电话:86492136。
中共建邺区委组织部
2019年2月19日
附件1
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有关情况统计表
单 位
所辖党支部总数
党员总数
已召开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总数
已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总数
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总数
附件2
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时间安排表
党支部名称
时间
地点
建邺区莫愁湖街道文体社区文体西村党支部
3月12日(周一)
上午9:30
建邺区莫愁湖街道
文体社区2楼会议室
注:表格所填为示范内容。
没有评论,欢迎您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