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解决职工生育养育的后顾之忧,根据全国总工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度职工子女托管托育服务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巾帼情 绘爱心 助成长”职工子女托管托育服务主要指发挥工会及其女职工委员会作用,推动街镇、园区和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举办小学1-6年级学生暑期公益性爱心托管班和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福利性托育机构,为广大职工特别是双职工家庭、单亲困难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解决年幼子女无人看护问题。
二、活动形式及要求
(一)暑期爱心托管班
1.举办时间为每年7、8月份。发挥工会主体作用,利用职工之家、女职工康乃馨服务站等职工服务阵地,以单独、联合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举办。精准对接职工上下班时间,托管时间原则上应在20天以上,托管对象平均出勤率70%以上;
2.服务内容以看护、兴趣拓展为主,注重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适当开展青少年益智类、体育类等活动。托管活动原则上应免费,也可适当收取部分成本费用;
3.配备专人进行管理和看护,鼓励职工志愿者、职工子女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等群体经培训后参与托管服务;
4.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证场地、消防、监护安全和良好的通风采光。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卫生应符合有关规定;
5.与托管对象监护人签订托管协议书,明确委托期限、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并尽可能为托管对象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托管工作的,承接看护责任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良好的信誉。
9月初,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将选树一批工会爱心托管班典型。已经获得全国或江苏工会爱心托管班的不再申报。
(二)爱心托育用人单位
1.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产业园区等,通过单独、联办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在工作场所主要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方便可及的福利性托育服务;
2.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应符合《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落实人员、资金、场地等方面保障,制定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且在属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完成备案,取得托育机构备案回执(委托已备案的第三方托育机构开展运营的,该用人单位托育机构可不备案)。第三方托育机构在婴幼儿照护方面应具有1年以上(含1年)的成功从业经验;
3.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当地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如当地没有统一的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服务价格应不高于当地的平均托育服务收费标准。鼓励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托育服务;
4.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应始终把婴幼儿安全健康放在首位,硬件设施完善、安全防护到位,避免安全事故和不良事件发生;
5.工会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强督促、服务和指导,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典型经验。
11月初,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将选树一批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典型。已经获得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的不再申报。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设区市总工会、卫生健康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推动为职工子女提供托管托育服务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促进人口可持续发展、办好民生实事的重要抓手,采取切实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联系和服务职工的优势,积极推动和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举办职工子女假期托管和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帮助职工解决后顾之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托育服务的政策解读、登记备案、质量评估等日常监管和服务支持工作,组织婴幼儿照护、儿童保健、家庭教育等方面专家为用人单位托育服务工作提供公益讲座、辅导培训等,共同推动托管托育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三)注重宣传引领。各级工会、卫生健康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及时掌握和跟踪托管托育服务工作进展,总结典型经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托管托育服务工作不断扩面提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托育服务的良好局面。
(四)落实支持保障。根据规定,基层工会开展托管和托育服务支持所需经费,可以从工会经费中列支。省总工会将对已确定的省级工会爱心托管班和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支持。各设区市总工会和省产业工会也要积极给予支持,其中对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省总工会补贴数额进行不低于1:1的资金配套。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工会爱心托管班
1.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每个设区市总工会可择优报送不超过10个,省产业工会可择优报送1-2个。
2.申报材料:(1)江苏工会爱心托管班推荐申报表(附件1)及特色做法、典型事迹材料;(2)能够反映申报单位托管服务的3分钟视频短片、3张现场照片(原图),及相关制度协议文本、保险证明;(3)江苏工会爱心托管班推荐申报汇总表及本地或产业托管服务工作总结,包括托管职工子女和受益职工数量,主要举措、突出成效及问题建议等。
(二)申报爱心托育用人单位
1.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5日
2.申报材料:(1)江苏爱心托育用人单位推荐申报表(附件3)及特色做法、典型事迹材料;(2)能够反映申报单位托育服务的3分钟视频短片、3张现场照片(原图)及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托育机构备案回执(如无备案回执的,请报送引入的第三方托育机构的备案回执)电子版;(4)江苏爱心托育用人单位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4)及本地区或产业托育服务工作总结,包括托育职工子女和受益职工数量,在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
各设区市总工会和卫生健康委要对申报对象及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择优推荐。最终确定的申报推荐材料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邮箱。
联系人:陈楠,联系电话:025-83536368,电子邮箱:jsng123@126.com。
附件:1.江苏工会爱心托管班推荐申报表
2.江苏工会爱心托管班推荐申报汇总表
3.江苏爱心托育用人单位推荐申报表
4.江苏爱心托育用人单位推荐申报汇总表
江苏省总工会办公室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
附件1
江苏工会爱心托管班推荐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托管班名称
申报单位性质
机关£ 公有制企业□ 非公企业□ 事业单位□ 其他□
已建群团组织
工会□ 女职工委员会□ 其他□ (须注明: )
托管班类型
假期托管 □ 其它 □
托管规模
( )人
托管时间
( )天
出勤率
%
工作人员
教师( )人
看护人员( )人
志愿者( )人
是否购买第三方服务
是□ 否□
是否与托管对象监护人签订托管协议
是□ 否□
托管对象是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是□ 否□
经费来源
申报单位工会
家长
申报单位行政
其他
总额
数额(元)
占比(%)
补助资金
(元)
设区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
县级工会
其他
典型事迹(须包括工会作用、制度措施、创新特色、工作成效等相关情况,2000字左右)
(可附页)
申报单位工会
或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意见
盖 章(签字)
年 月 日
设区市或省产业
工会女职工
委员会意见
盖 章(签字)
年 月 日
省总工会女职工
委员会意见
盖 章(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江苏工会爱心托管班推荐申报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托管班名称(全称)
1
2
3
(注:此表由设区市总工会或省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填写,填报两个以上的请按照推荐顺序填写)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江苏爱心托育用人单位推荐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法人(盖章)
推荐单位工会 设区市总工会/省产业
(厅、局、企业)工会(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性质
政府机关□ 公有制企业□ 非公企业□ 事业单位□ 园区□ 其他□
已建群团组织
工会□ 女职工委员会□ 其他□ (须注明: )
申报
单位
举办
的托
育机
构基
本情况
场地性质
自有且收费£ 自有且免费□ 租赁□ 其他□
服务类型
全日托□ 半日托□
是否备案
是□ 否□
获得备案时间
年 月
提供托位数量
个
在托婴
幼儿人数
人
其中本
单位: 人
其中外
单位:
人
是否购买第三方服务
是□ 否□
第三方服务机构
是否备案
是□ 否□
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工作经验在1年以上
是□ 否□
当地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
元/人/月
托育机构对本单位
收费
元/人/月
当地平均托育服务收费标准
元/人/月
托育机构对外收费
元/人/月
举办
托育
机构
的经
费情况
经费
来源(元)
申报单位工会
申报单位行政
其他
总额
资金
支持
(元)
设区市总工会/省产业
工会
县级工会
其他
典型经验(须包括工会作用、主要措施、创新亮点、工作成效等相关情况,2000字左右)
(可附页)
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办公室意见
盖 章 (签字)
年 月 日
市卫生健康委人口
家庭处或相关处室意见
盖 章 (签字)
年 月 日
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办公室意见
盖 章 (签字)
年 月 日
省卫生健康委人口
家庭处意见
盖 章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江苏爱心托育用人单位推荐申报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名称(全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此表由设区市或省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填写,填报两个以上的请按照推荐顺序填写)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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