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宁工女〔2023〕7号
关于鼓励用人单位开展“暑期职工子女托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响应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要求,贯彻全国总工会关于帮助女职工解决生育后顾之忧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女职工权益保障,推动职工子女托管工作有序开展,在2023年度暑假来临之际,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鼓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暑期职工子女托管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各直属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应主动作为,鼓励动员所辖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园区、楼宇等场所建设由工会主导设立的福利性“暑期职工子女托管中心”,满足看护职工子女的基本功能,有条件的还可增加学业辅导、兴趣爱好拓展等服务。
二、托管对象
幼儿园、小学及初中阶段的在职职工子女。
三、建设要求
(一)有托管需求且条件成熟的单位,可自行创办“暑期职工子女托管中心”,也可以通过引进专业教育机构或购买社会服务实现。
(二)托管中心必须有专人管理和看护,有完备的信息登记、出勤管理、安全巡查、清洁维护、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可鼓励职工志愿者、职工子女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等参与托管服务。
(三)托管中心应设置在与其服务相适应的场所,保证房屋、消防、疫情防控和监护安全。必须远离污染区和危险源,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硬件设施完善、管理细致规范、隐患防护到位,有过硬的安保设施,有条件的托管班可安装监控设备。
四、扶持要求
暑期结束后,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对符合条件的“暑期职工子女托管中心” 择优给予经费补贴。
(一)托管中心是由各级工会组织为解决职工困难牵头创办的。
(二)工会组织应与托管对象监护人签订托管协议书,明确委托期限、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托管对象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托管工作的,应对承接看护责任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做好资质审核工作。
(三)提供餐饮服务的托管中心应保证食品安全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为职工子女提供安全卫生的饮食。
(四)托管人数15人以上(含15人),暑期累计托管时间不低于30天。
(五)专项经费补贴要专款专用,如购买办公用品、学习资料、聘请老师等,不得用于对个人和单位的奖励、儿童份餐以外的餐费以及用于购买与托管工作无关的物品。
五、有关事宜
各直属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积极组织、认真落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推进“暑期职工子女托管中心”工作。开班后请将附件1加盖公章后的电子版报送至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其他附件材料的盖章电子版请于8月30日之前报送完毕。
联系人:张欣星,联系电话:84551227 邮箱:415336022@qq.com
附件:1.2023年暑期职工子女托管中心登记表
2.2023年暑期职工子女托管中心汇总表
3.2023年暑期职工子女托管中心托管名册
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
附件1
2023年暑期职工子女托管中心登记表
托管中心名称
单位性质
机关□ 公有制企业□ 非公企业□ 事业单位□ 其他□
托管规模
( )人
创办时间
托管时间
( )天
工作人员
教师( )人
看护人员( )人
志愿者( )人
是否购买第三方服务
是□ 否□
是否与托管对象监护人签订托管协议
是□ 否□
托管对象是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是□ 否□
托管中心负责人
姓名
托管班地址及电话
托管中心情况介绍(包括场地、师资、制度、成效等500字左右)
申报单位
意见
盖 章(工会女职委)
直属工会意见
盖 章(工会女职委)
市总女职工
委员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23年暑期职工子女托管中心汇总表
直属工会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托管中心名称(全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2023年暑期职工子女托管中心托管名册
填表单位(托管中心名称):
序号
姓 名
父(母)姓名
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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