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上新河丛葬地悼念活动
发布日期:2018-12-12
信息来源:
关于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南京大屠杀
死难者上新河丛葬地悼念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区委宣传部《关于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上新河丛葬地悼念活动方案》要求,需组织部分机关干部参加悼念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8年12月13日(周四)上午10:00。
二、地点: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上新河丛葬地(河西滨江公园内,棉花堤渡口旁边铁门进入)
三、参加人员:机关干部40人
四、前往方式:参加活动人员于13日(周四)上午8:50准时在区机关楼前集中乘车前往。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好人员。 人员信息于11日下午下班前发送邮箱至706731011@qq.com。
2、参加人员在活动过程中听从安排,保持庄严肃穆,杜绝不恰当的言论。奏唱国歌时所有人员要真唱。
3、全体人员必须穿深色、短款外套,深色保暖毛衣、内衣,左胸前佩戴白花,默哀时脱帽,不得穿戴颜色鲜艳的衣服、帽子和围巾等。
联系人:段声华;电话:87778241。
附1:参加悼念活动人员信息登记表
附2:参加悼念活动人员安排表
机关工委
2018年12月11日
编辑:机关工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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