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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向困难群众发放“爱心消费劵”
发布日期:2020-07-29 信息来源:

​按照南京市困难群众“爱心消费券”实施方案部署,该区明确发放标准、发放程序、使用方法和工作时限,建邺区民政局对慈善超市的店面商品管理、商品价格质量、服务配送细节等做了全面细致的安排。

此次南京市发放“爱心消费券”的对象为:低保户、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分散供养的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以上对象每人100元)和低保边缘户(每户100元)5类困难群体。

建邺区在南京市发放的基础上,对低保人员(居住在精神病院的除外)、低保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境儿童(孤儿、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和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员(低保和低保边缘外)家庭5类对象,按200元/人或200元/户的配套标准同步发放一次性“爱心消费卡”,并为每户困难家庭发放免洗消毒液,以更好地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发放“爱心消费劵”既是抗疫情、促消费、反哺民生的重要举措,又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对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关心关爱。

各街道将组织社区社工、志愿者,逐户逐人上门发放,做好宣传,讲清爱心劵的使用方法、使用要求和消费地点,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编辑:民政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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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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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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