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04月26日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省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要点
发布日期:2020-01-24 信息来源:建邺播报

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

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微信图片_20200124193601.jpg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要点


一、加强锻炼,增强体质,提升抵抗力,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每日数次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二、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空气流通不佳场所。必须前往时,佩戴有效防护口罩。

三、接触公共环境或公用物品后,用肥皂或洗手液,采用六步洗手法搓洗,流水冲净。如没有洗手设施,可使用含有70%至80%的酒精搓手液(免洗洗手液)洁净双手。

四、无防护时,不与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者接触;照顾呼吸道感染患者时,应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如自觉有发热感冒症状时,尽早就医并戴好防护口罩,减少疾病传播。

五、尽量避免接触野生动物,避免食用或饮用生的或未熟透的动物产品,包括奶类、蛋类和肉类。



提醒大家: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戴口罩,有用!

普通(外科)口罩也可阻挡飞沫传播!

戴好口罩,保护自己,也对他人负责!

微信图片_20200124193613.jpg

(来源:健康时报、人民日报 )



有新消息第一时间告诉大家

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编辑:区委管理员
全部评论

    没有评论,欢迎您发表评论!

共0条评论  1/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第  页

中共建邺区委研究室 主办、版权所有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9号建邺大厦建邺区委研究室

邮编:210019

苏ICP备09035267号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353号

举报电话:87778055        举报邮箱:jyqwy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