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七进”活动要求,建邺区房产局联合市房屋安全管理处、兴隆街道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知识进公共场所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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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工地、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落实市、区房屋安全管理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力、影响力、感染力,提高小区业主装修安全意识,5月10日上午,建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联合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处、兴隆街道在街道办事处东门广场共同举办房屋使用安全知识进公共场所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正值建邺区有关单位举办广场舞汇演,广场上载歌载舞,人头攒动,市房屋安全管理处、区房产局、兴隆街道的宣传志愿者们,利用这有利的时机,向前来咨询的居民发放了《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致装修新居业主的一封信》,以及印有宣传内容的日用品300余份,并现场解答居民提出的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疑问。
通过此次宣讲活动,普及了房屋使用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了居民在房屋装修过程中的安全意识,营造了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和建邺的安全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编辑:房产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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